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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有時候做啥事只缺一個讓我行動的理由。
行動的目的,卻不一定是為了當初讓我動的理由。


上個周末去廣島兩天一夜,因為一個高中同學目前
被外派到那邊,我就想說好久沒碰面去看看她,順
便看能不能藉機獲得新客戶XD

實際上到廣島之後,光是跟朋友在一起搭電車聊天,
邊走邊逛邊吃東西,或是窩在廚房煮鬆餅,都覺得
很輕鬆很舒服,壓根就沒有想到要從朋友那邊獲得
工作,或是透過她認識日本這邊的公司。

也許,這樣的念頭一直都有,但是那只是一個理由
說服我搭夜巴花錢去探望朋友,而真正跟朋友見到
面之後,跟朋友的許久不見的交流才是最終目的。

有時候,有些人做某些事情也是這樣的,知道他為
何做這件事情的理由,不代表他做這件事情的真正
目的。

看起來很莫名其妙,其實人要動起來總是需要一個
很大的誘因去迫使自己為了真正的目的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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