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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對工作的不滿簡直就是快要滿溢出來了。



對於工作量變大卻得把每個月加班時間壓縮在20個小時的目標,
我是不太介意,因為我本來就不太喜歡加班,如果工作多到做不
完,我自己得跟主管報備需要加班。什麼都沒說的話,那就是得
想辦法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來換取單位時間內的完成工作量。

我不滿的是,辦公室已經出現了無條件性的「不准加班」,在我主
管直屬管轄下的我、S前輩跟W後輩三個人,不管如何都得趕快
下班。但是部長管轄的兩個會計,依舊有計畫性地加班,卻沒人
指正他們的做法。

以工作量來說,在去年八月之前兩個人的加班時間平均每個月
30個小時前後,八月後一個前輩從子公司調回來編入會計組,
兩個人的加班時間依舊不變。

我跟S前輩兩個人在升主任前後的工作量,快變成兩倍。我承接
主管的工作,像是系統,編寫電子文書的格式等,而S前輩則是
社長秘書、廣報之外,還增加人事的工作。

我們在今年八月之前的平均加班時間都盡量壓在20小時內,我
的工作個人運作的部分比較多,平均加班時間多在10小時,S前
輩有時加班到20小時,常是因為配合社長的工作而繼續留在公
司。

八月之後工作量變多,還是不能加太多班。我們兩個人的工作能
力又不是升職馬上就跟著上升,卻得想辦法解決工作效率的問題。

如果大家都是類似的狀況就算了,看到有人很悠閒地上班加班就非常地不爽!!!!


社會本來就是不公平的,但是近在眼前的不公平跟兩種標準真的
讓人很火大。

這時候只能很正向積極地想:這是公司給我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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