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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想往上升?! 之非常想往上升的同事 ) 今天負責勞務的同事跑來問我腳踏車通勤的保險管理的事情。
公司規定自用車(汽車、機車、腳踏車)通勤的人都需要提交保險證明。只是以往腳踏車的交通法規沒有很嚴,腳踏車保險也不是很普及,所以都沒有要求腳踏車通勤的員工提交。
但去年日本開始嚴厲執行腳踏車的交通取締,所以之前總務部長就請我在安全衛生會議報告,總務部要求腳踏車通勤的員工補交保險證明,新申請腳踏車通勤的人則是申請時要遞交。
於是各營業所跟工廠的安全衛生委員就負責要求員工補交保險證明,最終交給總務部長管理。
去年底東京雇用一個新員工,提交的腳踏車保險額度不足,所以總務部長請他加保,結果拖到現在還沒有弄完。 所以負責勞務的同事跑來跟我說這個狀況,問我是不是要請安全衛生委員會想一個管理的辦法。
我愣了一下,這是總務部管理的範圍,怎麼跑來跟我說該歸安全衛生委員會管。 我跟她解釋,腳踏車通勤的人要交保險,並不是安全衛生委員會規定的,而是總務部長提出要我跟委員會的人報告,並請各據點的委員幫忙而已。
同事好像聽不懂,說但那是安全衛生委員會發通知給全公司的人,我耐心地說那是總務部長的指示,我只是負責跟委員們報告有這件事,這並不歸委員會管,而是總務部的管轄。
她頓了一下,又問那安全衛生委員會的總務部委員是誰,我回是我(兼任兩部署的委員),但那不代表這歸委員會管,是總務部管理範圍內,因為公司規章原本就寫得很清楚,只是以往總務部都沒有強制執行。
同事疑惑公司規章有寫嗎? 我很有耐心地拿出公司規章唸給她聽,自有車的定義包含腳踏車,所以本來申請通勤交通費時就得先提交保險證明。 她才不太甘心地喔了一下。
我跟她說,保險證明的管理和要求同事提交的流程應該是總務部決定,規定就是規定,如果擔心同事來不及提交保險證明而沒辦法騎腳踏車來上班的話,那為什麼要求開車通勤的同事一定要先交保險證明才可以開車來勒?
最後,我問她需要我跟總務部長談如何決定規定嗎? 她才不是很心甘情願地說她再跟部長討論。
在旁邊聽完整個對話的我主管,在同事回她座位後,帶著同情的口氣跟我說"大変ね。。”(真辛苦吶)
ps: 我是經營企劃部的人,卻在不知不覺變成總務部的顧問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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