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租,不租,只有兩條路。


昨天晚上留MSN訊息給小小,希望她可以給我一個確定的答案,
如果兩個人租3LDK的房子她可以負擔一半的錢,那就住;沒辦法
的話,直接跟我說也沒關係,接下來就換我想辦法。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不是我跟她都願意的,第三人的不租,的
確大大增加我們兩個人的預算。找不到第三個人,也是在所難免,
畢竟因為種種考量,讓一個不是兩個人都認識的第三人住進來,
會不會起衝突還是個很大的問號。

昨晚小小看到我的留言有打電話給我,不過十一點多我早已睡著。
今早開電腦看到小小的回覆,她有一個想法:她想問現在的室友能
不能讓她租兩間房間,這樣子我也有地方住,也無須再買一堆電器
家具,即使她跟現在的室友曾經鬧翻,現在依舊處不來。

我給小小的回覆:希望她可以先考慮自己,我不管搬不搬都不是問
題,但是她有金錢上的壓力,她能不搬就不搬,我再想辦法找新室
友,最糟糕的情況就是八萬円當毀約金,我的四萬円就當作"日本
租屋經驗談"這門課的學費。不要因為擔心影響到我,而搞到她到
時連生活費也付不出來。


到了現在,我還是不覺得簽約簽太快,因為在還沒簽之前,都無法
預料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就算再多拖幾個禮拜再簽約,沒辦法租的
人在問題出現時還是會退出。房子的好壞也不是我擔心的問題,現
在有人在住的房子,再怎樣不好也是可以住人的。就像是現在住的
宿舍,我這邊的房間比對面的一排的房間還要冷,那就開暖氣或是
多穿點衣服,難道還要在契約沒到之前,硬跟寮長凹我要換到對面
的房間嗎?(也是可以啦,但沒必要)


有朋友覺得我在日本這樣行事太過衝動。其實要搬家這件事我沒跟
家裡報備,因為我人就在日本,就算跟家裡的人講再多,所有的狀
況我還是得一個人解決。如果光是租房子的事情我都沒辦法面對的
話,出社會工作時,一定會有更多我會想要回家求救的事情,總不
能一直當一個甚麼都要爸媽幫我回答的小孩啊!

錢的問題我都是以"如果一直住共立學生會館"的金額在計算,假如
最後有四萬円的損失,那就是我個人要承擔的結果,未來四個月每
個月少花一萬円,或是八個月每個月少花五千円,我自己丟的錢自
己解決。

整件事情我最感謝的,就是爸媽讓我在日本念書無後顧之憂。當然
不是說花錢無上限,而是該花的錢家裡願意幫我負擔,所以不論結
果如何我都可以承擔(也得承擔)。如果可以,我也想要快一點回國,
不要再花爸媽更多的錢,一直這樣想心理壓力很大,所以我寧可想
說"既然決定要花這筆錢,就要讓它產生幾倍於原本的價值"。


昨天小白才笑說,如果到時真的真的確定要租房子,我應該會卯起
來拼命念,把租房子的錢也念回來。我只能說,小白妳真了解我!


等一下要準備出門,中午去小小家吃飯跟她聊接下來要如何做。至
少目前看來,我們兩個不會因為租房子這件事情而斷交,這是好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winM 的頭像
    winM

    株式会社自分

    win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