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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點半鬧鐘響之前自己起床,是意志力呀。
昨晚睡前,很怕自己睡過頭,設定了四個鬧鐘。躺在床上時,跟自己說:我要四點起床,我要四點起床。
果然,如我所願地早起了。
只是,身體尚未把早起當成常態。意志雖醒,還是懶洋洋的。晨起的讀書計畫,暫時晚上進行,等我身心靈都徹底變成晨型人,再好好利用早上的時間進修。
這麼早起的另一個原因是,今天要搭車去上班。先騎腳踏車到車站搭電車,再轉搭公車到公司。要在七點五十之前到的話,我得5:50左右出門。
騎腳踏車到公司還比較方便,30分鐘就可以到達。相較搭車通勤,可以省下1個小時的時間耶!
只是現在天氣冷又常下雨,等春天真正到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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