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扶輪社或是獅子會,這類只有老闆或是各領域界中的強者才會參加的組織,離我很遙遠......

 

 

我公司的社長有加入扶輪社,而他加入的扶輪社跟台灣某扶輪社是姊妹社,所以會說寫中英日文的我就派上用場了。平時兩邊文件資料跟信件往來的翻譯,之前東日本地震跟熊本地震時,接受了許多台灣的幫助時,補助金跟物資的運用報告,以及更之前申請國際扶輪社的補助金去捐贈醫療儀器給某國鄉下地方的醫院時,補助金申請文件的英譯等。

兩邊的扶輪社有交流活動時,我最初還有當口譯,後來平日的工作就已經忙到爆,假日還要去當做功德的口譯真的是極限,才介紹朋友去幫忙(介紹朋友就會給正常的口譯費用,我則是意思意思拿個車馬費)。

剛開始會覺得很煩,我自己的工作已經是做不完的狀態,為什麼還要三不五時應付社長臨時交代的翻譯工作,而且有時翻譯的期限很誇張。最誇張的一次是下午四點多寄信來,五點打電話進來說:希望今天可以拿到譯本。我就只能放下手邊的工作加班趕一千多字的翻譯。 又因為是兩邊交流的文件,就算社長說:「你簡單意譯就好」,我哪能真信了社長的話,用字遣詞隨便翻翻就好。所以自我要求過多就變成增加自己的工作。 

到最近心態終於有轉變,我領公司的薪水,社長交代的就是工作,即使跟我的本業一點關係也沒有,跟公司營運八竿子打不著,我還是要用工作的標準去完成。因為我翻譯的文件經由社長轉出去後,它就代表社長、甚至是日方這邊扶輪社的水準,如果我隨隨便便地翻譯,只會讓日方這邊看起來很失禮,也會讓台灣那邊的扶輪社不舒服。明明兩邊扶輪社的交流多是對社會的貢獻,只因為我這個小小的翻譯,沒有好好地把彼此的心意傳達出去,造成誤會的話,這些大人物對社會的貢獻就有可能品質低落(寫得好誇張喔我)。

 

工作時常會被主管說,不要把工作當成「他人事」(中文:別人的事)。別人交派給你的工作,你得要把它當成是自己的工作,要有當責的工作態度,跟自己有關的事情就會想得更遠要求地更高,這樣自己就會表現得更好,而不是別人說一步我就只做一步,這樣永遠沒有進步的可能性,也沒有抓到新機會的可能性。 

而社長交派給我的扶輪社翻譯工作,就是這樣的新機會。如果我隨便做做交差的話,總有一天社長會注意到我的工作品質如此低落,就不會交派翻譯工作給我,我就很難有機會去接觸這種國際性組織內部的文書跟工作經驗,未來可能很難延伸去接科普書以外的翻譯工作,在現在的職場上也少了向社長證明我是個認真負責的人的機會。

把這個經驗寫下來的原因,就是希望未來某天我又遇到類似的情況,抱怨工作增加時,可以回想起這個扶輪社工作經驗帶給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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