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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好常講,真正實踐的時候,是正式上場時(笑)。


對我而言,長跑是指超過20公里以上的距離,所以每次講到要
去練長跑時,都是指LSD(long slow distance),慢慢地跑很
長的距離,讓身體習慣長時間長距離的跑步。

但是實際上,我單次練跑有超過20公里,就只有一次(還是兩次?),
是我還住在高槻時,公寓附近有靠近河邊的步道,繞一大圈差不多
2.5公里,所以不需要帶有GPS功能的手機或是手錶,換上跑步服,
拿著瓶裝水跟MP3就可以出門練跑了。

某個星期天早上,五點多就到河岸跑步,總共跑了12圈(還是13圈?),
跑到太陽都爬到頭頂上,中途還去便利超商再買一罐水來喝。跑完
回家時,兩隻腿都是痠疼顫抖的。

之後,幾乎都是晚上練跑,再怎麼跑也不會跑超過兩個小時,
距離也就一直停在十幾公里前後。

有跑過30公里,就只有參加全馬的時候了。


這樣可不行呀(搖頭),我可是立志要在離開日本之前,一定要去參加
100公里超級馬拉松。所以等會兒出門去跑20公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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