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今天才發現,原來我給自己的零用錢額度,是這麼地少ORZ



今天上完課跟同學聊天時提到,我想要去電影院看"送行者˙禮儀師的樂章"
(本來星期天就要去看的,結果下雨不想出門)。同學說可以買學生票,一千
円而已(好可怕的"而已"二字,日本待久了,金錢價值會變弱),我猶豫。

亭儀說我都沒在花甚麼錢,看一場電影應該還好。我回答這個月的錢剩下兩
千円,我得撐過這個星期,才可以領錢。於是她問我一個月固定最多花多少
錢。我說:之前都是一個月給自己三萬円的額度,但是因為房子的事情,要把
多花的四萬円補回來,所以從一月份開始到四月,每個月只能花兩萬円。

她說她給自己的額度是一個月六萬円。我忘了問她有沒有含宿舍房租在內,
如果沒有的話,六萬円真的是蠻充裕的額度啊(遠目)

因為我目前住的宿舍已經含早晚餐(費用兩萬円),所以一個月三萬円對我而
言,算是挺多的。畢竟我也沒有特別想要買甚麼,頂多有時去二手書店買買
漫畫或是海外輸入版的唱片(有些便宜到我想哭啊,天堂!)

也許我應該稍微問一下別人的零用錢一個月是多少......

(問了我也不會給自己加錢ORZ)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in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